修正案规定:
明确界定了"三性"的范围
明确派遣员工"同工同酬"的权利
派遣机构需行政审批
违法派遣需承担高额的处罚
2011年7月6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正案(草案)》征求意见稿公布。
2012年12月28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正案》正式通过,2013年7月1日起执行。
2013年6月,修正案执行前夕,人力社保部专家透露较新信息,拟规定派遣用工人数不超过单位人数的10%。